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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字号:    】        时间:2018-07-23      

    2015年,我院在省、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践行“四个维护”的工作理念,狠抓办案、加强监督,推动我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我院在第二届全省监所检察业务竞赛中获“组织奖”;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先进个人”

一、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1、深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机动审查保障机制、分级审查备案机制、后续跟踪对接机制等工作制度,并注重与查办职务犯罪、维护人权相结合。全年审查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639件(人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程序办理减、假、暂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39件。

2、加强交付执行检察监督。对法院交付执行以及看守所、监狱依法接收罪犯等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患病罪犯、暂予监外条件消失,但刑期未满的罪犯开展重点、持续、跟踪监督,最终使这些难交付、难收押的罪犯得以顺利执行刑罚,并取得实效。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押难、变更强制措施难、社区矫正人员交付衔接等问题,邀请市中法、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针对现实问题沟通讨论、达成共识,明确要求严格依法开展收押、变更强制措施等工作,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3、认真开展特赦检察监督。成立工作专班,在特赦案件的提请阶段主动介入、严格监督,出席刑罚执行机关拟特赦案件的评审会议,对拟特赦的罪犯逐人谈话、逐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特赦对象符合条件、特赦案件程序合法。20159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共审查特赦案件265件,向法院提出书面不同意特赦意见2人,采纳率为100%

二、落实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1、认真受理、查办信访件,保护人权。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完善检察官接见制度、设立检察官信箱等措施,依托受理接待中心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以“举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54件,其中来信(包括上级转交和检察室转交)39件,来访12件,电话3件;受理举报17件,申诉17件,反映情况17件,控告3件。对于受理的信访件,根据具体情况和管辖规定审查分流处理,移送其他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13件,依职权办结26件。认真办理刑期折抵有误、违法扣押当事人款物不还以及不服刑罚执行变更决定的申诉案件。依法纠正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刑期计算错误案件68

2、狠抓羁押期限检察,维护法律尊严。全年清理纠正3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23人。

3、加强监管活动监督,保障监所稳定。坚持专项检察活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集中纠正一批监管违法问题、安全隐患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纠正监管违法19

三、贯彻新刑诉法,进一步规范新增检察业务

1、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试点。作为财产刑执行监督的试点单位,我院对汉阳、青山、东西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基层院财产刑执行监督试点工作进行指导。一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查阅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审查财产刑执行情况。二是重点监督法院追缴财产是否合法,以及罚没的财物是否及时上缴国库,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等问题。三是结合审查监狱提请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将财产刑执行监督贯穿到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中。

2、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将“规范审查、保证质量”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重点,从受理审查的条件、审查程序、提出建议的依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共受理羁押必要性案件296人,经审查后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率为100%。二是加大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力度。针对市安康医院超范围收治犯罪嫌疑人、监(病)区通讯工具未按规定统一保管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得到采纳。

四、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洁司法

1、依法履职,严惩刑事执行领域的司法腐败。2015年共立案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5人,全部为监狱的在职中层领导干部,通过办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促进了司法公正。工作中,坚持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派驻检察的一线作用,完善案件线索的来源保障措施。紧紧抓住刑罚变更执行以及日常考核、会见通讯、场所变更等容易发生司法腐败问题的环节,注意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严格把握初查精细化标准。通过全面详实收集证据,彻底打掉了被调查人企图侥幸过关的幻想。二是科技强检助推办案。在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和尊重人权的观念,狠抓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认真查找办案风险点,做好安全预案,在传讯被调查对象前,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联系医生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对被调查对象进出办案区认真进行检查登记,询问、讯问期间明确干警专门负责安全防范工作,为严防超时讯问建立双层预警机制,严防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2、打防并举,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预防诉讼违法、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进行有效整合,着力于预防工作对内一体化,对外社会化,积极构建预防工作大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武汉地区监管单位廉洁执法。召开预防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工作;深入监管场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讲座12场,受教育人数1200余人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推动监管场所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协会的职能作用,出版《刑事执行职务犯罪预防》杂志4期共8000余份,受到监管场所广大干警的好评。

五、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刑事执行检察有序开展

1、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联合市司法局组成工作专班,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查阅档案、组织座谈”等形式,全面掌握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教育模式、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同时,推动、督促各区监所检察科将专项活动做细、做深。通过检察,依法纠正脱管漏管、违法交付执行等问题385人次,监督收监执行23人,收到良好效果。《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既扩大了社会影响,又有效引导社会和舆论参与监督。

2、开展看守所执法专项检察活动。20157月开始,对全市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进行专项检察,要求各驻所检察室坚持每周与看守所交流所情动态,通过加强对看守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着力解决超期羁押、违法会见、虚假立功等突出问题,有效促进看守所规范执法。全市监所检察部门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件、检察建议27件,全部得以采纳。

3、以赛代训,提升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素能。一是联合市院政治部举办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竞赛活动,评选出 “全市监所检察业务能手” 6名、“全市监所检察业务竞赛优秀选手” 6名;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其中我院2名干警获评。二是开展“全市监所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区院上报的36篇监所检察法律文书进行认真审查,11篇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市监所检察优秀法律文书”;3篇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监所检察部门优秀纠正违法通知书”,其中我院2篇法律文书获评。

4、注重规范,狠抓派驻检察室基础建设。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要求,大力开展派驻检察室基础建设,完善和落实重大事件报告、派驻检察工作月报等管理制度。同时,采取突击检察、不定期检察等形式,加大对区院监所检察工作巡视检察的工作力度。结合新刑诉法的实施,修改完善《对区院监所检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全市监所检察工作上台阶、出成效、结硕果,并将巡视检察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营造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氛围。20156月,驻汉阳区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规范执法水平

1、加强思想教育,坚定政治信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在内网上开辟学习教育专栏,将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发布在网上,供干警学习参考。组织干警聆听党课、参观黄继光纪念馆、参加诗歌朗诵比赛,切实增强教育实效。开展“七一”评比表彰活动,我院机关党总支被市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坚持文化育检,积极推进院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参加排舞比赛、登山比赛等文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2、狠抓廉政建设,打造过硬队伍。院党组积极承担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组织召开院党组会、办公会研究、部署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积极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筑牢廉政防线。同时,将党纪、政纪、检纪汇编成册,人手一册,组织全体干警加强学习、严格遵守。

3、落实分类管理,推进司法改革。根据省、市院的统一部署,201510月全面启动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多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改革有关精神,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司法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院的要求上来,以积极的心态参加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已按改革方案稳步有序推进。

4、健全工作机制,深化规范执法。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查找出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二是大力开展“查漏补缺”专项治理活动,以创先工作为契机,对照高检院要求逐条逐项核准,严格规范、不留瑕疵。三是强化案件质量内部管控,全面启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平台,对案件办理流程进行实时监控。组织开展案件评查,针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切入点,组织干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四是继续深化我院行之有效的常态管理工作机制,特别注重以季度点评为抓手,深入各部门、11个派驻检察室进行检务督察,并将督察结果进行通报,对好的部门进行表扬,对不足的进行批评督促,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深入发案单位、监管场所征求意见,了解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遵守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门查摆问题。

5、注重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干警参加检察系统的各类岗位培训、网络轮训23场次,培训干警400余人次。举办全市监所检察业务培训,邀请学者专家、一线干警授课,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效果。注重经验总结和理论调研,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交付执行检察、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撰写的2篇调研材料在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此外,《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刑事羁押人员权利保障及投诉处理机制探析》2篇调研论文分获20142015年度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重点课题研究一等奖。

2015年是我院不平凡的一年,年底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5家被考察的派出检察院之一,我院接受了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的考核检查,并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总结一年的工作,城郊院取得的成绩是省、市检察院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区院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们的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如何创新刑事执行领域的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人员严重短缺,基层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队伍纪律作风还需不断加强;四是执法规范化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以积极的态度,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改革为主线、坚持“四个维护”,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转变执法观念、健全工作机制,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高标定位、零点起步,推动城郊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以从严治党为纲领,推进队伍建设

1、政治立检,开展思想教育。深化“三严三实”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班子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武装,用高尚的思想培育人,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不断提高创新意识。

2、严格纪律要求,加强廉政建设。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监督责任。大力开展检务督察,让“严格纪律、严格要求”成为常态,让“廉洁从检”成为习惯。

3、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让模范引路、榜样示范,弘扬正能量、树立正风气,倡导“人人都是形象、人人都是旗帜”,“人争有为、事创一流”的精神,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4、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全员调研,切实提高素质能力;开展心理辅导培训;落实“城郊每月讲坛”机制,让干警既是检察工作者,又是理论研究者,在全院形成“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干起来能成”的氛围。加强实践锻炼,开展“每周一交流”、“每案一点评”活动,提升业务素能。

二、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查办案件

1、狠抓办案,促进反腐倡廉。按照中央“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的精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强与派驻检察室的沟通联系,深入监管单位深挖职务犯罪,保持查办案件规模,树立“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的观念,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2、把握重点,抓好预防工作。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抓好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座谈”、“一案一警示”、“一案一课堂”、“一案一总结”。积极发挥预防协会作用,努力构建预防社会化大格局。

三、以执法为民为宗旨,维护刑事执行领域公平正义

1、更新执法理念,抓办案。按照最高检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方法,改变过去的“办事”工作模式,采取调查、取证等方式,探索“办案”工作模式。

2、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促公正。不断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继续加强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深化交付执行监督;切实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

3、强化强制执行监督,树规范。健全羁押期限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不断规范强制医疗监督机制,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推进检察创新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责任制的作用,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日常管理,确保对检察官的监督不失位、不缺位,保障公正廉政执法。以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打造一线工作亮点。

五、以加强学习为根本,开展检察文化建设

大力开展“富脑袋”工程,提高干警文化修养。以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化思想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努力培育干警“感恩、进取、廉洁、严谨”的优秀品格;以传统文化为基础,开展读书、写作,人人动手、全员调研,培育干警“创新向上、知行合一”的高雅品位;以传统节日为切入点,加强党性国情教育,培养干警“爱党、爱国、爱民、爱院”的高尚品德。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6120